昆山市团膳行业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
(2011年1月24日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修订)
根据《昆山市团膳行业协会章程》之规定,为了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,特制定本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。
一. 会费收取标准
1、 会长单位25000元/年;
2、 名誉会长12000/年(2011年7月30日第二次理事会上一致通过)
3、 常务副会长单位8000元/年;
4、 副会长单位5000元/年;
5、 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/年;
6、 理事单位2000元/年;
7、 会员单位500元/年。
二. 会员收取办法
1)采取主动上门缴费或转帐缴费的方法,原则上是每年一次性缴费。
2)协会收取会费后统一出具昆山市财政局核发的“昆山市社会团体统一收据”。
三. 会费支出管理
(1)会费坚持收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,会费主要用于本会的日常办公开支,组织各项活动的开支,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开支等。
(2)本会设立专门账户,由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负责财务管理。
(3)严格财务制度,协会经费支出由协会会长审批,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收支情况。5000元以上的较大开支,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。
昆山市团膳行业协会
二0一七年九月一日
昆山市团膳行业协会会费汇款方式
收款单位:昆山市团膳行业协会 开户行: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周市支行
账 号:3052236012013000001036 |